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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青年學者計劃 2023/24

1

接受申請/提名

2022年08月26日 - 2022年11月05日

2

遴選階段

2022年11月06日 - 2023年06月29日

3

公佈得獎

2023年06月30日

RGC Award Presentation Ceremony (Nov 2020) (只提供英文版)

申請傑出青年學者計劃 2023/24

作為申請項目的首席研究員,必須是教資會資助大學本部聘任的全職人員,並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 至本屆資助計劃截止提交申請當日,在任何大學(本地或海外)按實任制/終身聘任制受聘為助理教授或同等職位[1],全職從事涉及教學和研究職務的學術工作,而任職期不多於三年;
  • 申請人在大學[2]主要從事學位、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的工作[3],並投入至少80%的工作時間在有關工作上;以及
  • 申請人的薪酬全部由大學本部撥款支付[4]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選擇申請傑出青年學者計劃或優配研究金撥款,但不能於同一撥款年度同時申請上述兩個計劃。因此,本局鼓勵合資格新進學者申請傑出青年學者計劃。成功申請傑出青年學者計劃資助之人士不能再重覆申請,惟落選者而又合符資格之人士,可於合資格期限內重新提交申請。

 

如有特殊個案(包括未被以上規定涵蓋的情形),研資局會按個別情況作出特別考慮。

 

  1. 不包括兼職人員及義務聘任人員。
  2. 在大學本部以外獲受薪聘用的人員不符合有關要求。
  3. 首席研究員已被/將被借調到香港科學園的兩個創新平台(Health@InnoHK和AIR@InnoHK)從事全職或兼職工作; 或內地/海外的大學或研究院校/機構進行研究亦被考慮為符合傑出青年學者計劃的申請資格。
  4. 不包括在大學以外的其他機構擔任有薪工作,或在該大學以外得到其他研究資金資助薪酬之人員。

研資局的主要目標是盡量運用所得的撥款,資助更多值得進行的不同範疇研究項目。然而,具有特殊價值的項目,可獲得較多撥款。

研資局按以下準則審核研究項目:

 

  • 學術質素/價值;
    1. 研究建議在科學和學術上的價值
    2. (首席)研究員的資歷和研究成就
    3. 原創性;以及
    4. 研究項目能否在建議的時間內完成
  • 院校的承擔;
  • 對學術/專業發展的貢獻(如適用);
  • 能否應用於社會、文化或經濟方面;以及
  • 是否可以或可能得到研資局以外機構的資助。

 

如兩項申請在其他方面不相上下,研資局會以學術質素 / 價值為評審研究項目的首要準則。研資局在審批補助金申請時,也會考慮有關項目是否可以從其他渠道得到資助,因為有些學科較易獲得私營機構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