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资局研究学者计划 2026/27
接受申请/提名
2025年09月18日 - 2025年11月28日
遴选阶段
2025年11月29日 - 2026年6月
公佈得奖
2026年7月
提名研资局研究学者计划 2026/27
每所教资会资助大学每年可最多提名6人,获提名者职衔必须达至副教授级,并须在提名申请上列明在资助期间将会进行的研究项目。
获提名者必须:
- 在受资助期间,可于香港合法居留及工作;
- 在受提名和受资助期间,是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聘任的全职[2]人员;
- 于提名期结束前至少连续三年,以全职[2]人员身份受聘于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
- 受提名时,为终身或实任副教授;
- 在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主要从事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的工作,并投入至少80%[3]的工作时间在有关工作上;以及
- 薪酬全数由该大学本部[1]拨款支付。
候选人在提名年度须未满55岁;或尚余至少5年任期方到达所属大学的正式退休年龄[4],以确保候选人可以在所属大学之余下服务年期内完成60个月的全期计划。
为鼓励于海外工作的香港学者回流本港投身研究,上述要求可按个别情况再作放宽考虑。于海外工作的香港学者只要符合下列资格,均可获教资会资助大学提名候选「研资局研究学者」:
- 根据《入境条例》[5]定义,为拥有香港合法居留权之香港永久居民;
- 受提名时,必须于香港以外之大学/学术机构/研究机构担任研究员一职,其资历相等于副教授;
- 获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支持,在提名年度后的一年内,于该大学受聘[6]为终身制或实任制全职[2]人员,职衔为副教授。
- 持续教育学院/分部、专业培训及其他类似的部门除外。
客席或名誉聘任者除外。
此百份比或有机会在需要时重新审视及修改。
正式退休年龄一般适用于所有教职员。若候选人在提名时已获大学延迟退休年龄/获聘任至正式退休年龄之后,则以后者为准。若候选人有需要并已获得延迟退休年龄/延长聘任年期(以确保若获奖能完成整个资助期),则应随提名表格附上由大学副校长或以上职级代表大学发出的证明文件(有关证明文件应为确认候选人获得有条件延长聘任的信函)。若候选人其后获选为获奖者,他/她的所属大学必须在收到遴选结果后,并在确认接受奖项前,提交获奖者的应聘书,兹证明余下的服务年期可涵盖整个资助期。
以《入境条例》对香港永久居民之定义为据,详情请参阅: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roa/eligible.html
必须在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主要从事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的工作,并投入至少80%3的工作时间在有关工作上,其薪酬全数由该大学本部拨款支付。
研资局将按以下准则作严谨评审:
- 候选者之资历及研究能力;
- 候选者之研究成就;
- 候选者在其选取之研究领域上的领导才能及远见(包括候选者对支持新进研究人员的培训及发展方面的往绩和计划)[1];
- 研究项目之优点,包括方法、范畴、理论架构等;
- 研究项目之可行性,包括策划、管理及资源;
- 研究项目之贡献和潜在影响力,包括知识转移与研究影响;以及
- 大学的支持。
- 候选人的领导才能和远见,尤其对竞逐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计划的资深学者而言,将包括候选人在培育研究生和新进研究人员(包括博士后研究员(如有))方面的过往经验和指导成果,与及候选人在拟订研究项目时,如何计划训练和促进下一代研究人才和新進研究人員成长。
所有提名申请均会按照其学科范畴,由相关的遴选小组进行评选。遴选小组由两大学科范畴的专家组成,其中一个小组负责人文学、社会科学及商科等学科,另一小组则负责科学、医学、工程及科技等学科。进入最终候选名单的获提名者将于5月/6月接受遴选小组面试。
截止申请/提名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