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计划 2024/25
1
接受申请/提名
2023年09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2
遴选阶段
2023年12月01日 - 2024年7月
3
公佈得奖
2024年07月04日
2024/25 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计划得奖者
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计划得奖结果已于2024年07月04日公佈。
提名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计划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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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所教资会资助大学可最多提名6人,获提名者职衔必须达至教授级,并须在提名申请上列明在资助期间将会进行的研究项目。
获提名者必须:
- 在受资助期间,可于香港合法居留及工作;
- 在受提名和受资助期间,是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聘任的全职[2]人员;
- 于提名期结束前至少连续三年,以全职[2]人员身份受聘于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
- 受提名时,为终身或实任教授(或同等资历)及职阶必须为'A'至'D'级;
- 在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主要从事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的工作,并投入至少80%[3]的工作时间在有关工作上;以及
- 薪酬全数由该大学本部[1]拨款支付。
虽然计划没有年龄限制,但候选人应该在达到所属大学之现行政策下的正式(及正常)退休年龄前,能于余有的实任服务年期内,完成整个计划。
为鼓励于海外工作的香港学者回流本港投身研究,上述要求可按个别情况再作放宽考虑。于海外工作的香港学者只要符合下列资格,均可获教资会资助大学提名候选「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
- 根据《入境条例》[4]定义,为拥有香港合法居留权之香港永久居民;
- 受提名时,必须于香港以外之大学/学术机构/研究机构担任研究员一职,其资历相等于教授;
- 获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1]支持,在提名年度后的一年内,于该大学受聘[5]为终身制或实任制全职[2]人员,职阶达'A'至'D'级。
- 持续教育学院/分部、专业培训及其他类似的部门除外。
- 客席或名誉聘任者除外。
此百份比或有机会在需要时重新审视及修改。
以《入境条例》对香港永久居民之定义为据,详情请参阅: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roa/eligible.html
必须在教资会资助大学本部主要从事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的工作,并投入至少80%[3]的工作时间在有关工作上,其薪酬全数由该大学本部拨款支付。
研资局将按以下准则作严谨评审:
- 候选者之资历及研究能力;
- 候选者之研究成就;
- 候选者在其选取之研究领域上的领导才能及远见(包括候选者对支持新进研究人员的培训及发展方面的往绩和计划)[1];
- 研究项目之优点,包括方法、范畴、理论架构等;
- 研究项目之可行性,包括策划、管理及资源;
- 研究项目之贡献和潜在影响力,包括知识转移与研究影响;以及
- 大学的支持。
- 候选人的领导才能和远见,尤其对竞逐研资局高级研究学者计划的资深学者而言,将包括候选人在培育研究生和新进研究人员(包括博士后研究员(如有))方面的过往经验和指导成果,与及候选人在拟订研究项目时,如何计划训练和促进下一代研究人才和年轻研究人员成长。
所有提名申请均会按照其学科范畴,由相关的遴选小组进行评选。遴选小组由两大学科范畴的专家组成,其中一个小组负责人文学、社会科学及商科等学科,另一小组则负责科学、医学、工程及科技等学科。进入最终候选名单的获提名者将于2024年5月/6月接受遴选小组面试。